为促进宁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,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定于2013年下半年召开全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,届时将对近年来宁夏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。
近日,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,在全区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工作。全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拟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00个,其中模范集体70个,模范个人130名。
通知要求,各地、各有关部门(单位)要从加强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,切实提高对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重要性的认识,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。要抓住开展评选推荐的有利时机,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,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,加大党的民族理论、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,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生动事迹感染人、鼓舞人、激励人,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气。 (记者 马钦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