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是中国回族最大的聚居地,回族人口约占自治区总人口的1/3,占全国回族人口的1/5。回族主要分布在固原市和吴忠市,其回族人口占宁夏回族人口的80%以上。
宁夏人口主要分布在北部,南部次之,中部最少。银川市、石嘴山市、固原市、吴忠市人口密度分别为260.5人/平方千米、150.4人/平方千米、110.1人/平方千米、65.9人/平方千米。人口密度最大的为石嘴山市,高达601.6人/平方千米,最小的为盐池县,仅22.5人/平方千米。
2005年宁夏人口状况: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,2005年宁夏出生人口9.43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5.93‰,比上年上升0.04个千分点;死亡人口2.93万人,人口死亡率为4.95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10.98‰,全年净增人口6.50万人,年末总人口596.20万人。
2005年末,纳入统计制度的全区城乡就业人员达299.61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1.6万人,增长0.54%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57.44万人,比上年末净减少1.04万人,下降1.78%。其中分经济类型看: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37.39万人,比上年增加0.23万人;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.3万人,减少0.47万人;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8.75万人,比上年减少0.8万人。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27.96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0.26万人。乡村从业人员211.98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2.08万人。2005年全区已登记失业人员中通过疏导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的人数5.5万人,比上年增长12.24%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4.4万人,登记失业率4.5%。
2008年宁夏境内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已超过610万人。
2009年,在宁夏常住人口625.20万人中,人口出生率为14.38‰,出生政策符合率为88.4%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.68‰,连续三年保持在10‰以下。
宁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共同聚居的地方。在商周时期,有古西戎族的鬼方、猃狁部落;春秋战国时期,为西戎族义渠、乌氏和朐衍三个部落;至秦汉改由汉、匈奴和羌族所居。
自此以后虽然各少数民族不断更替,但汉族却一直定居下来。到魏晋南北朝时宁夏有汉、匈奴、鲜卑、羌、氐、羯、敕勒、柔然族等部族;隋唐变为突厥、敕勒、回纥、吐蕃、吐谷浑等部族。
唐末五代至北宋初年,宁夏境内仍有相当数量的吐蕃和羌族人口。西夏(两宋)时期,党项族以宁夏北部为活动中心,前后达225年;南宋时期,女真族建立的金国,统治宁夏南部达100余年。此外宁夏境内还有契丹、鞑靼等族。元代,除蒙古族统治、汉族居多数外,回族开始入居宁夏。伊斯兰教也在这一地区逐渐流传。明代,宁夏发展成以汉、回和蒙古族为主的地方。清朝实现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大统一,在宁夏除汉、回、蒙古族居多数外,满族亦成为定居在这里人数稍多又一个民族。
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,和建国后的各民族交往,宁夏形成了以回、汉族为体,满族、蒙古族、壮族、朝鲜族、鲜族、东乡族、藏族、维吾尔族、苗族、彝族、布依族、侗族、瑶族、白族、 土家族、 哈萨克族、傣族、 黎族、畲族、高山族、纳西族、土族、 撒拉族、毛难族、锡伯族、俄罗斯族、保安族、裕固族、京族、赫哲族等31个民族成分组成的自治区。